12月17日,深圳海關所轄沙頭角海關對外發佈,該關近日退運一批「洋垃圾」,共計14.4噸的廢舊鋰電池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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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批廢舊鋰電池從沙頭角口岸入境,現場關員開箱查驗時懷疑可能為固體廢物,經鑒定上述貨物確屬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進口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并可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香港中通社)